
东银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所持有的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等5项(户)资产(以下简称“本资产包”)(编号:DYSY-2025001)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资产债权 。
本资产包包含债权3户,有限合伙企业LP份额资产1户,股权资产1户(抵债资产),涉及本金93,925.69万元,截至基准日利息、罚息、延迟履行加倍利息及其他费用共计106,042.56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5年6月30日,抵债资产金额为抵债金额或抵债时的公允值),分布在北京市、广东省深圳市、河南省郑州市、驻马店市等4个地区资产债权 。
具体分布见下表: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资产债权 。 我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资产债权 。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资产债权 。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资产债权 。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资产债权 。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资产债权 。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资产债权 。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778741;010-66506834
电子邮件:jinjun@coamc.com.cn;huwenjie@coamc.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4802;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邮编:518000;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资产债权 。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10-66506851 (资产债权 我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318989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28511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资产债权 。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资产债权 。
东银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