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科智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及债权申报公告:债权

湖南中科智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及债权申报公告

(2025)中科智谷破管字第2号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7日作出(2025)湘02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中科智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9月30日作出(2025)湘02破1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东卫(长沙)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中科智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

湖南中科智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 。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权无要求补充分配,同时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

湖南中科智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还财产债权

债权申报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9号融程花园酒店雅致楼1907室 北京市东卫(长沙)律师事务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铭泽茶餐厅四楼办公室

管理人联系人:杨献军律师18670084632、唐平安律师18773177718

湖南中科智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30日

公 开 人:湖南中科智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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