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盛象塑料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债权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1日裁定受理天津盛象塑料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了管理人债权 。管理人现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就职工债权调查结果予以公示:

1、岳连翔:9000元

2、杜国华:8700元

3、杜丽娜:23328元

4、李源:46371.7元

5、刘锦声:45471元

6、焦霞:219952.11元

如职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进行复核并予以答复;对复核意见仍不服的,可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管理人上述公示内容的认可。

管理人联系方式:王律师15822721301债权 ,天津市河北区诺德中心10号楼202.

天津盛象塑料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9.25

公 开 人:天津盛象塑料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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