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及一债会召开通知:债权

郑州众诚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2025)众诚房屋租赁破管字第1号

债权申报通知书

——(2025)豫0103破8号

2025年9月29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受理蔡金源、王超冉对郑州众诚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一案债权 。2025年9月29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0103破8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河南尤扬律师事务所担任郑州众诚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负责人为鲁鹏。

河南尤扬律师事务所作为郑州众诚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债权 。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债权 。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申报表;

2.债权申报书,写明申报的债权金额、性质、形成原因、经过、有无担保、是否存在以物抵债行为(即要表述清楚该申报债权形成的来龙去脉)债权

3.债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债权

4.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判决书、调解书、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5.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邮箱等债权

三、债权申报方式及申报地址债权

债权人应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推荐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 ,同时将申报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内,具体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如下: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风南路升龙广场1号楼B座21层

联系人:王凯欣

联系电话: 15838303675(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邮编:450000

电子邮箱:3887502379@qq.com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1月7日下午15时,通过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债权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委托的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特此通知债权

郑州众诚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

(河南尤扬律师事务所代章)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填写规则及注意事项

附件二:需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三:债权申报表

附件四:债权申报书

附件五: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附件六:债权申报接收文件清单

附件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八:授权委托书

公 开 人:河南尤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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